Wednesday, October 1, 2008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二)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二)

叁、保羅其他著作

一、羅一3~4:「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。按肉體說,是從大衛後裔生的;按聖善的靈(註5)說,因從死裡復活,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。」

這裡明講基督兩面的性情,一面是按肉體說,就是從人性面看,他是從大衛後裔生的;另一面是按聖別的靈(另譯)說,就是從神性面看,他乃是神的兒子。藉著他從死裡復活這個大能,他就被標出、被顯明為神的兒子。這裡保羅宣告他的神性和他的人性,未說他是受造之物之一。他是神的兒子來成為人,從大衛的後裔所生,他不是最高受造之物來生為人!

基督的復活,也有二面,按他人性的一面,是神叫他從死裡復活(徒二24,32,四10,五30,十40,十三34,羅十9);按他神性的一面,是他自己從死裡復活,「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」(徒二24)。沒有人能奪他的命去,是他自己捨的。他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(約十18)。羅一3~4這裡基督的復活是論述他神性的一面,證明他是神的兒子,他是神。他不是受造之物,他是神的兒子!

二、羅九5:「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,按肉體說,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,他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神。阿們!」

這裏雖然沒有講論基督的復活,但原則上與羅一3~4一樣,一面提說他的人性,一面頌讚他的神性,宣告他是「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神」。這裡清楚講明,那位按肉體說從列祖而出的基督,乃是「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神」。既說他是「在萬有之上」,明顯他不是受造之物,他乃是在一切之上,為永遠可稱頌的神。

三、林前八6:「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,就是父,萬物都本於他;我們也歸於他,並有一位主,就是耶穌基督,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;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。」

這裡清楚指明神只有一位,那就是父,萬物都本於他;也清楚指明只有一位主,那就是耶穌基督,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,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。既說父是萬物所本,我們所歸,父當然不列在萬物之中;同樣的,既說萬物都是藉著耶穌基督有的,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,基督當然也不列在萬物之中。父如何不是受造之物,基督也照樣不是受造之物;父如何是造物主,基督也照樣與父同為造物主。(註6)

四、腓二6:「他本有神的形像(註7)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」。

這裡明講主耶穌「本有神的形像」、「與神同等」,說出祂就是神,祂與父同尊、同榮。後面才講他「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(註8)」(7)。是這樣的一位,就是神,來成為一個人,不是一個受造之物來成為一個人。而保羅說,就是這樣的一位,他「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(8)是這樣一位成為人的神死在十字架上,是這樣一位成為人的神流了他自己的血買了教會(徒二十28)。

五、提前三16:「大哉,敬虔的奧秘!無人不以為然:就是神在肉身顯現,被聖靈稱義(或作:在靈性稱義),被天使看見,被傳於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榮耀裡。」

這裡清楚的說是「神在肉身顯現」,不是說神的第一個造物在肉身顯現。神來成為人、神在肉身顯現、道成了肉身等,都是等同的發表,但絕無神的第一個造物來成為人之一事!

六、多二13:「等候所盼望的福,並等候至大的神,和我們(或作:神我們)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。」

這裡的經文可以譯為:「等候所盼望的福,並等候至大的神,就是(註9)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。」

這裡清楚說出至大的神,就是我們救主耶穌基督,信徒是等候他的榮耀顯現。雖然他來降世成人,為人捨命作贖價,成為神和人中間的中保(提前一15,二5~6,多二14),但他乃是至大的神。他不是受造之物來成為一個人,他是至大的神來降世成為一個人。

七、羅五10:「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」

這裡清楚講明,我們是藉著「神兒子的死」,得與神和好,不是藉著「第一個受造之物的死」,得與神和好。

八、羅八3:「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(註10)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。」

這裡明講神是差祂自己的兒子來成為人,以「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」,解決人在神面前罪的問題。這裡不是說神差祂第一個受造之物來成為人。

九、林後一19:「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,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總沒有是而又非的,在他只有一是。」

這裡保羅明講他和他的同工所傳的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不是神的第一個受造之物。

十、加四4~5:「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」

這裡明講神是差祂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為要成功救贖的工作,他不是差他的第一個受造之物來為女子所生。

綜上,從保羅歌羅西以外的書信看,關於主耶穌基督的聖稱有基督、主、神的兒子、神,他也的確來成為一個人,為女子所生,為人流出他的血來,成功了救贖,使人因信他得以與神和好,他也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,但是我們卻找不到一處說他是受造之物。若光憑西一15「受造之物的首生」的一句話,就斷定神的愛子基督是神造物的第一項,這實在是太大膽、太武斷了。如果基督神的愛子果真是神的造物,且是第一項,這個真理又是重要到無可比,保羅不可能在其他的十二封書信裡一點都不提到,甚至連個影子都沒有。以保羅的書信而言,凡重要的真理、啟示,都有可對照(伴偶)、相類比的經節,如同符類福音書那樣。我們不禁要問,難道獨獨基督是「神的造物,且是第一項」這個這麼重要的「真理」,沒有任何可對照的麼?我們從這裡回過頭來看西一15的「首生」(或「首生者」,註11)一字,若把它解釋為「頭一個」、「第一個」或「第一項」必是錯誤的!

註5:原文「πνευμα αγιωσυνης」(pneuma hagiosune),中文和合本譯為「聖善的靈」,可譯為「聖別的靈」。這裡不是指聖靈,而是指耶穌基督的神性,因為在「靈」字之前沒有定冠詞。

註6:論萬物之創造,乃是父藉子而造,子與父同工而造。聖經不說基督創造萬物,而說萬物是「藉」他造的,因為是父計畫、工作,子與父同工而作。(參約一3,來一2,箴八22~31,)當然聖靈也參與創造萬物的大工。子雖是參與父的計畫、工作而作,他也是造物主,不是受造之物,萬物是藉他而有、而造。

註7:「形像」原文是μορφη(morphe),是出於內在本質、素質的外顯。主耶穌既然「本有神的形像」,意思就是他與神(父)是同本質、同素質的。他就是神。

註8:「樣式」原文是ομοιωμα(homoioma),重在外在的同形,無關內在的本質。這裡既說主耶穌「成為人的樣式」,意思就是他與人有同樣的血肉之軀,同樣的顯的樣式,卻無分人內在墮落罪惡之性情。其內在本質仍是神的兒子。

註9:原文「του μεγαλου Θεου και σωτηρος ημων Ιησου Χριστου」中的「και」應是作解釋用法(that is或even),而非只作連接詞(and)用,因此可譯為「至大的神,就是我們救主耶穌基督」。

註10:「成為罪身的形狀」或譯「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」(εν ομοιοματι σαρκοσς αμαρτιας, in the likeness of sinful flesh)。「樣式」一字同於腓二7的基督耶穌來「成為人的樣式」的「樣式」一字。亦即他雖有分於血肉之軀,卻無分於血肉之人的罪性、罪行,乃是在樣式上與人相同,這同於來二14說:「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他也照樣親自成了(或參與)血肉之體。」

註11:「πρωτοτοκος」(prototokos)我個人比較贊成譯為「首生」,而不贊成譯為「首生者」,因為「首生者」讓人直覺上就領會為「第一個」,這就像英文譯為「firstborn」又加上「one」,成了「firstborn one」,照樣要叫人誤以為「the first one created」。但我查過手邊的英譯本,沒有一個譯為「the firstborn one」的。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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