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22, 2008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五)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五)

陸、西一15下的文法

西一15下的原文是πρωτοτοκος πασης κτισεως,英文直譯為「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」,中文直譯為「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」。

Πρωτοτοκος(首生者)的後面πασης κτισεως(一切受造之物的)是所有格(genitive)不錯,但讀者不能因為它是所有格,就作「屬於」(possession)或「部分所有格」(partiative genitive)解,把它領會成首生者是一切受造之物中的一個,內含其中。這樣的領會、解釋和後面的經文是相衝突的,因為後面立刻說:「萬有都是靠他造的」(16),又說:「他在萬有之先;萬有也靠他而立。」(17)

希臘文中的所有格,必須根據上下文定其含意,不是一慨都是作「屬於」(possession)或「部分所有格」(partiative genitive)解,若是這樣,許多地方的領會、解釋、翻譯會錯得離譜,令人啼笑皆非。以下舉些實例作說明:

1. 「主詞所有格」(subjective genitive):

這種所有格做主詞用,其所相連之名詞因它產生或因它而有。如「του εργου της πιστεως και του κοπου της αγαπης και της υπομονης της ελπιδος …」(帖前一3),直譯為「信心的工作,和愛心的勞苦,並盼望…的忍耐」。這裡的「信心」雖是所有格,但前面的「工作」是因它而出,因此文法上稱它為「主詞所有格」(subjective genitive),所以是「信心所產生的工作」或「從信心所生出來的工作」。照樣「愛心」、「盼望」也都是「主詞所有格」(subjective genitive),表明「勞苦由愛心而出」、「勞苦因愛心而有」,「忍耐由盼望而出」、「忍耐因盼望而有」。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之為:「信心所做的工夫,因愛心所受的勞苦,因盼望…所存的忍耐」是正確的翻譯,也是不錯的翻譯。其他如「肉體的情慾(心思)」、「眼目的情慾」、「今生的驕傲」(約壹二16)

2. 「受詞所有格」(objective genitive)

這種的所有格作受詞用,為其相連名詞之動作的接受者,而該名詞非出於它。如「του πνευματος βλασφημια」(太十二31),直譯為「聖靈的褻瀆」。但真正的含意是「褻瀆聖靈」,而不是「聖靈的褻瀆」,因為所有格「聖靈的」在文法上是「受詞」,是「褻瀆」這名詞之動作的接受者或對象。因此若判之為「部分所有格」(partiative genitive),則「褻瀆」變成是聖靈的一部份,是屬於聖靈的,這是錯誤的。若判之為「主詞所有格」(subjective genitive),則「褻瀆」是從聖靈而出的,這也是不能成立的。因此譯為「聖靈的褻瀆」是錯誤的,正確的翻譯應該是「褻瀆聖靈」,就是聖靈是「褻瀆」這個名詞之動作的接受者或對象。

又如「εχετε πιστιν θεου」(可十一22),直譯為「(你們)要有神的信心」。但真正的含意是「你們當信神」,而不是「你們要有神的信心」,因為所有格「神的」在文法上是「受詞」,是「信」這名詞之動作的接受者或對象。因此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之為:「你們當信服神」是正確的。

3. 「部分所有格」(partiative genitive)

非指「所有格」本身是部份的,而是指相連於所有格所的名詞是其中的一部份,至於所有格本身所代表的乃是全部。這個很容易判斷。如「αρχην των σημειων」(約二11),直譯為「神蹟的第一個」。這裡的所有格「神蹟」是指「所有的神蹟」,而這裡的「第一個」是指所有神蹟中的第一個,是內含在所有的神蹟中,因此是「頭一件神蹟」。又如「τους πτωχους των αγιων των」(羅十五26),直譯為「聖徒中的窮人」。這裡的所有格「聖徒」是指「所有在耶路撒冷的聖徒」,而這裡的「窮人」是指在這些聖徒中的窮人,因此是「聖徒中的窮人」。

4. 「比較所有格」(genitive of comparison)

這種所有格與相連的名詞彼此成比較的關係,產生高低、大小、先後。如「οτι πρωτος μου ην」(約一15,30),直譯為「因為他是第一(於)我的」。這裡的「第一」和所有格「我的」做比較,意思是他是「比我更第一」,因此整段是「因他本來在我以前」。再如「μη συ μειζων ει του πατρος ημων ιακωβ」(約四12),直譯為「你不大(於)我們的祖宗雅各」。這裡的「你」和所有格「我們的祖宗雅各」做比較,看何者為大。因此譯為「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雅各還大麼?」又如「ο πατηρ μειζων μου εστιν」(約十四28),直譯為「父是大我」。這裡的「父」和所有格「我」做比較,論誰為大。因此譯為「父是比我大的」。

從上下文看來,西一15的「πασης κτισεως」(「一切受造的」),較不可能作「主詞所有格」或「部分所有格」用,因為若是這樣,神的愛子只能是被造之物中的一部份,他只屬於被造之物,而所有的被造之物不會屬於他,也不歸他管轄統治!這樣看來它與「πρωτοτοκος」(「首生者」)的關係,較合適的是作「受詞所有格」或「比較所有格」用。若是前者則「一切受造的」是來自這位「首生者」,因此他是超越一切被造之物,在這一切之上。若是後者,則「首生者」是在一切被造之物以先。

西一15前半表達神的愛子基督之於父,是「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」,是父神的表明和顯出;後半表達神的愛子基督之於一切造物,是「首生的」,在這一切以先、以上。然後16~17節作為15節下半的解釋或補述,因為後面緊接著連接詞「因為」,表明後面的話是前面的解釋或補述。那裡說:「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,無論是天上的,地上的;能看見的,不能看見的;或是有位的,主治的,執政的,掌權的;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,又是為他造的。他在萬有之先;萬有也靠他而立。」這樣解釋、補述的話就叫我們更有把握說西一15不是說:「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」,而是說:「萬有是出於基督,藉他而造。他在一切之先,也在一切之上」!我們這樣的解釋,就不致於曲解保羅的話,也不致於錯解神的話了。

(未完待續)

Sunday, October 12, 2008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四)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四)

伍、Πρωτοτοκος(Prototokos)這個字的用法

一、πρωτοτοκος的字義

πρωτοτοκος(prototokos),由πρωτος(protos)「首先」、「第一」,和τικω(tiko)「生產」二字複合而成,因此是第一個出生的。本字通常用於人(家庭中)或動物生產之次序,因此是頭胎、頭生、首生、長子之意。從這身分而來的就有代表父親、繼承產業、領導家族、發號司令等等特權,也就是「長子名分」(πρωτοτοκια,prototokia)的由來。後來本字亦有轉為超越、超絕、尊優、尊貴、領先之意,而與出生次序之長子、頭生脫鉤,只著重其地位之殊優、超越、超絕、領先,而與出生次序之頭胎與否無關。

二、舊約聖經

本字在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共出現130次,主要用在人(家庭中)或動物生產順序之頭生者(頭胎),例如亞伯將他「羊群中頭生的」和羊的脂油獻上給神(創四4);滅命的天使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,「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,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」(出十一5,十二12,29)。而且按當時之習慣,若所生為雙胞胎,收生婆會拿紅線拴在頭一個出生孩子的手上,作為頭生者的記號(創三十八28)。

πρωτοτοκος「長子」與πρωτοτοκια「長子的名分」(註17)緊緊相連是理所當然、順理成章的事。但是在神的子民中間,長子仍有失去「長子的名分」的可能。如以掃因為貪戀世俗而輕看長子的名分,為了一碗紅豆湯就把長子的名分給賣了,也真的因此而失去了長子的名分(創二十五31~34,來十二16)。後來他連父親要給他這長子的祝福都失去了(創二十七)。又如流便是因為犯罪的結果而失去(四十九3~4),雖然時序上他是長子,卻無長子的名分,「按家譜」也不被算為長子(代上五1)。另外,有時長子的名分因為神主宰之手的安排而更變,如雙胞胎中謝拉本是手已先伸出,收生婆也為他綁上紅綫,他卻又縮回,後於法勒斯才生出(三十八28~30)。

反過來說,人也有可能不是長子卻得了長子的名分。如雅各因看重長子的名而得之(當然有神的預知和揀選的一面);約瑟因順服、聖潔、謹守而得長子的名分(創四十九25~26,代上五1,2);神藉雅各祝福約瑟的二個兒子,設立作弟弟的以法蓮在他哥哥瑪拿西之上(四十八13~14,17~20)。

法勒斯成為長子和以法蓮被立為長子都是神主宰的揀選和安排。在這些例子中,除了法勒斯之外,這些不應得而得者,皆非因其出生次序之首生而自然得之,乃出於神的主宰或出於祂的賞識而特贈之。

再者,本字可擴充至更大的範圍,不僅用於家庭、家族之內,更可以用於家族、支派間,甚至用於列國中,作為國與國之間的比較。這樣的用法,確定是與個人的出生或家族、支派、國家出現之時序脫鉤的、無關的。以下就是最明顯的例子:

神對法老說:「以色列是我的兒子,我的長子。…容我的兒子去,好事奉我。」(出四22~23)這不是說以色列是第一個成國的,而其他的國家依序成國。其實在以色列未成國之前,埃及早已是文明古國了,其他同時已有許多大小國家存立。若依時序而言,以色列這個國家不知排到哪裡去了!但神卻對埃及的法老說:「以色列是我的兒子,我的長子。」這意思是說神立她在萬國之上,她是超越世上眾國之上,她是「獨居的民,不列在萬民中」(民二十三9),她在萬國之中是「作首不作尾,…居上不居下」(申二十八13)。

又如詩八十九27神說:「我也要立他為長子,為世上最高的君王。」這裡的「他」是指大衛。若依出生次序,大衛在他家中並不是長子,而是排行第八的(最小的)。若以君王之時序而論,大衛也非最先,至少掃羅先於他。在他被膏為王之前,世上早有許多王。但神立他為長子,為世上最高的君王!詩七十八70~72說:「又揀選他的僕人大衛,從羊圈中將他召來,叫他不再跟從那些帶奶的母羊,為要牧養自己的百姓雅各和自己的產業以色列。於是,他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,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。」這是神作的!因為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(撒上十三14),所以神把他從以色列人中呼召出來,立他為一國之尊,牧養神的的百姓,又立他在萬國君王之上,使各國臣服於他。所以,同樣的這裏的「長子」亦與出生順序之「長子」之意脫鉤,只表明超越、領先、至尊、至優、至貴之意!

再如耶三十一9說:「他們要哭泣而來。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,使他們在河水旁走正直的路,在其上不至絆跌;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,以法蓮是我的長子。」按照雅各的十二個兒子出生的排序,和北國以色列(十個支派)的排序而言,以法蓮都不是長子,其依序為流便、西緬、但、拿弗他利、迦得、亞設、以薩迦、西布倫、瑪拿西,然後最後才是以法蓮。其實依出生前後排序而言,無論是北國的十個支派,或全體以色列十二個支派,以法蓮都是最末!然而以法蓮在北國的十個支派中,不僅被立在他哥哥瑪拿西之上,也在北國中居領導的地位,在十個支派中作首領。可見這裡的「長子」與出生的排序無關,只表明其身分、地位之超越、尊貴、領先之意。

因此,πρωτοτοκος「長子」這字有「普通用法」和「特殊用法」二種。前者用於出生時序之頭胎;後者卻與出生時序全然無關。前者雖然連於「長子的名分」,卻有可能失去;後者卻必然連於「長子的名分」,用以表達地位、身分、權力之超眾、領先。這二者我們都當注意,因為這字的「特殊用法」在舊約時代並不在少數!這種語源學上「轉意的」用法,其實在各種語言裡都有。就如中文的「推敲」二字,本為斟酌詩句之推門或敲門,但早已轉意為「對一件事之思索、考慮」,再也不是原來的推門、敲門了!這類的例子多得不勝枚舉。而πρωτοτοκος「長子」這字的「特殊用法」就是個這樣子。

總結來說,因著πρωτοτοκος(「首生」、「長子」)這字有「普通用法」和「特殊用法」二種,因此產生三種可能性。一是「普通用法」,是指出生時序之頭胎;一是與「普通用法」脫鉤之「特殊用法」,指地位之尊優、超越、超絕、領先,全然沒有頭胎之意;又一是同時兼有「普通用法」和「特殊用法」二種,而通常偏重其中一者,但有時亦二者並重。因此我們判讀、解釋時,就必須留意本字所在的上下文和聖經整體的啟示,這也成了判斷本字用法的依據。

三、新約聖經

以上的基礎,是我們判定、解釋新約聖經這個字的根據。

πρωτοτοκος(prototokos)這個字在新約聖經總共出現九次,除了二處(來十一28,十二23)外,餘下七次均指基督,另外還有一處相關詞,就是πρωτοτοκια(prototokia,「長子名分」),是關乎以掃出賣「長子名分」之一事。 (註18)以下列出關乎基督的七處逐一討論:

1. 太一25:「只是沒有和他同房,等他生了兒子(有古卷: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),就給他起名叫耶穌。」

2. 路二7:「就生了頭胎的兒子,用布包起來,放在馬槽裡,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。」

這裡明顯的πρωτοτοκος是指出生時序上的頭胎,因為耶穌出生後,約瑟和馬利亞照夫妻之本分開始同房,後來至少又生了雅各、約西、猶大、西門、幾個女兒(太十三55,可六3)。以出生之次序而言,耶穌的確是頭胎、首生;以他和弟弟妹妹的關係上來說,他是長兄;以約瑟的家庭來說,他的確是長子。所以這裡πρωτοτοκος的用法是「普通用法」,這裡只講時序,不講「長子名分」,雖然他的父母也帶他到聖殿行成聖歸神之禮(路二22~23),並且耶穌長大了也繼承父業為木匠,也許又擔著全家人的生計直到公開盡職之日。

3. 羅八29:「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」

因著這裡說到神的兒子基督是「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」,因此「長子」(πρωτοτοκος)這個字自然有「普通用法」的一面。他是父家的長子,我們是眾子;他是我們的長兄,我們是他的眾弟兄。當主耶穌從死復活後,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時,對她說:「你往我弟兄那裡去,告訴他們說,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,也是你們的父,見我的神,也是你們的神。」(約二十17)因此他的復活,使信他的人成為父神的兒子,我們也成了他的弟兄(參彼前一3)。聖經說:「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,說: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,在會中我要頌揚你。」(來二11~12)

就著生命的關係,我們與基督成了同源,他是獨一麥粒,落到地裡死了,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(約十二24),這「許多的子粒」與原來「獨一的麥粒」是同源、同生命的,聖經說:「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,都是出於一」(來二11)。但就著父神屬天的大家庭而言,基督長子的身分、地位又是遠超眾子之上,他是獨尊的、神聖的、超絕的、領先的。我們因他才得福,因他才成為父的眾子,並且經過聖靈在時間裡的工作,要一步一步榮上加榮(林後三18),至終被模成他榮耀的形像,顯在萬有中(羅八19,29)。所以這裡的「長子」(πρωτοτοκος)一字,仍相當具「特殊用法」的一面。

4. 西一15:「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,是首生的,在一切被造的以先。」

本節的後半若直譯可譯之為「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(者)」。關於「首生」之一字文內已有許多論述,在此不再贅述。簡言之,這裡的「首生」(πρωτοτοκος)一字的用法是「特殊用法」,非關出生之排序。

5. 西一18:「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。他是元始,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,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。」

這裡「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」一句可直譯為「是從死人中的首生(者)」。就一面說基督是第一個從死復活的,正如林前十五20所說的,基督「已經從死裡復活,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」,而所有「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。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:初熟的果子是基督;以後,在他來的時候,是那些屬基督的。」(22~23)信徒的復活因著他而有,也遠在他之後,他是第一個從死復活的,因此這是πρωτοτοκος這字「普通用法」的一面。但因為本節聖經講到基督是身體的頭,是元始,就是起源、開端、創始,是死人中的首生者,「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」。因他在復活的事上的領先、優先,他創始了教會作為他的身體,他成了教會這身體的頭,因此他有資格在凡事上居首位。就這一面來說乃是πρωτοτοκος這字的「特殊用法」。

所以綜上,這裡的「首生者」雖然有「普通用法」和「特殊用法」二面,但也許應該更側重「特殊用法」這一面。

6. 來一6:「再者,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(或作:神再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),就說:神的使者都要拜他。」

從上下文判斷,我們知道這裡「長子」(πρωτοτοκος)的用法是「特殊用法」,因為當把他和天使(萬物)放在一起時,聖經說所有神所造的天使都要拜他,因為他是「長子」。前文已指明這意思,那裡說:「他所承受的名,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,就遠超過天使。」(4)接著就說:「所有的天使,神從來對那一個說,你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你﹖又指著那一個說:我要作他的父,他要作我的子﹖」(5)這樣的問話的意思就是突顯神的兒子基督是唯一的一個。後面的話也是如此。那裡說:「論到使者,又說:神以風為使者,以火燄為僕役;論到子卻說:神阿,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;你的國權是正直的。」(7~8)「論到子卻說:神阿…」,就是指明子是特出的一位,與所有的天使迥別,天使根本不能與他相比。本章結束時說:「所有的天使,神從來對那一個說:你坐在我的右邊,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﹖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、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﹖」(13~14)這裡所表達的也是一樣。所以這裡的「長子」是論及他名的尊貴、地位的高超,是所有天使(萬物)所不能及的,不是說他是「頭生」的,而其他的天使依次而生,做他的兄弟。就如與人相比,來七26說他是「聖潔、無邪惡、無玷污、遠離罪人、高過諸天的」一位。因此這裡的用法與西一15同,雖然和合本中文聖經二處譯文不同,一為「長子」,一為「首生」,但意思皆同,皆為πρωτοτοκος的「特殊用法」。


7. 啟一5:「並那誠實作見證的、從死裡首先復活、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,有恩惠、平安歸與你們!他愛我們,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(有古卷:洗去)罪惡,」

「從死裡首先復活」一句可直譯為「死人中的首生(者)」。從上下文看來,這裏的「首生者」(πρωτοτοκος)雖然有第一個從死人中復活的意思(「普通用法」),但仍側重於「特殊用法」,因為這裏把耶穌基督與聖父、聖靈並列,並且接下來就說他是地上所有君王的元首。這裡的話是連於詩八十九27預言彌賽亞的話:「我也要立他為長子,為世上最高的君王。」基督從死裡復活,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(羅一4),他又被神的右手高舉(徒二33),神已立他為主,為基督了(36)。他有絕對的權力、能力、地位作世上所有君王的元首,統治他們。所以這裡的用法兩者都有,卻是側重在「特殊用法」這一面。

四、保羅的選字

保羅曾受過嚴緊的拉比教育,熟讀舊約聖經,是神揀選他作器皿,神又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他裡面(加一16),給了他福音的託付,聖靈因此用他發表神的心意,將神的啟示帶給人。這樣,我們得相信他的用字遣詞是非常地準確、謹慎才對。如果西一15這裡他所要表達是神的愛子基督是「受造之物的第一個」,那麼他應該會選擇用πρωτοκτιστος(protoktistos,the first created),就是「首造的」一字,而不是用原來的πρωτοτοκος「首生的」一字。以他對舊約背景的熟悉,他對彌賽亞身分的確定,我們要說他寫西一15時,舊約預言基督作為「長子」或「首生」的特殊意義,應該就是他所要表達的,也是他心中當時和一直以來所充滿的。

註17:「長子的名分」的內容可從舊約聖經得知,最明顯可見的就是父親或族長給祝福時所提起的內容,如以撒給雅各的祝福(創二十七27~29),雅各給猶大、約瑟的祝福(創四十九8~13,22~26),或摩西(族長)給利未、約瑟的祝福(申三十三8~11,13~17)。

以雅各家而言,照理說流便是雅各的長子,理應得長子的名分,這是雅各第一個提名祝福時所說憂傷惋惜的話,他說:「流便哪,你是我的長子,是我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,本當大有尊榮,權力超眾。但你放縱情慾,滾沸如水,必不得居首位;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,污穢了我的榻。」(創四十九3~4)。從他的話裡我們也得知,長子的名分所得的福分是「大有尊榮,權力超眾」!「大有尊榮」是指在眾弟兄中地位的尊貴、超越;「權力超眾」是指在家族中比任何人都享有更多更大的權力。以舊約時代而言,家族中的長子分得雙份的產業(土地),擁有君王位份和帶領全族行祭司職任等三個主項(參申二十一17,代下二十一3,民八14~17)。流便因為犯罪失去長子所應有的名分,雙份的產業(土地)歸給了約瑟(以法蓮和瑪拿西),君王位份歸給了猶大,而祭司職任歸給了利未(神的本意是以色列全體)。只是「長子的名分」正式的位份還是歸屬於約瑟。聖經說:「以色列的長子原是流便;因他污穢了父親的床,他長子的名分就歸了約瑟。只是按家譜他不算長子。猶大勝過一切弟兄,君王也是從他而出;長子的名分卻歸約瑟。」(代上五1~2)

註18:

1.來十一28的「長子」明顯是指出生時序之頭胎,因此是「普通用法」(參出十一5,十二12,29)。

2.來十二16的「長子名分」前面已經討論過了(參創二十五31~34)。

3.來十二22~23說:「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,永生神的城邑,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。那裡有千萬的天使,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,…。」

「諸長子」是指所有蒙恩得救的人,他們因著信耶穌基督成為神的兒女、神的兒子(約一12,加三26),成為基督的眾弟兄(羅八29),在萬物中作「長子」。凡神所應許要給基督的,神都讓他們一同有分;凡基督所擁有的,他都與他們分享。

因著救恩,神的兒女與基督相連,也得了「兒子的名分」(羅八15,23,加四5,弗一5),就是有分基督這「長子」所擁有的「長子名分」的權利、身分和地位。神早已立祂的兒子基督為「萬有的承受者」(來一2),他們也要和他一同承受萬有為業。他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神的應許要承受產業的人(加三29)。聖經說:「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」(羅八17,參加四7,弗一14)!萬有全是他們的(林前三21~22)!基督是「萬王之王」,他們也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(啟二十二5,二十6)。基督是神的大祭司,他們也要作祭司事奉神(二十二5,二十6)。承受產業、作王、作祭司,是「長子名分」的三個主項,而這些蒙救贖的人都一同有分。

若論被造的次序,人是在天使被造之後不知道多久才被造的,就是在創世記第一章裡創造的記載,人也是最後才造的,是後於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活物(牲畜、昆蟲、野獸)的。以神在宇宙中創造的時序而言,人的確是「嬰孩和吃奶的」(詩八2),但是神卻命定人要掌管一切,因為神對人「獨有情鍾」,人是祂所摯愛的!所以保羅對哥林多的聖徒說:「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?…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?」(林前六2~3)希伯來書的作者也說:「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,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」(二5),乃是交給基督和蒙恩與他相連的人管轄。整個萬有,包括天使,乃是先服在耶穌的腳下,然後再服在所有蒙恩得救者的腳下(6~10)。

綜上,這裡的「諸長子」(原文複數)也是πρωτοτοκος這個字的「特殊用法」,非指出生、受造的時序,而是指信徒與基督相連之後,所共同擁有的權利、身分、地位。對應於所有的受造之物,他們的權利是特別的,他們的身分是尊貴的,他們的地位是超越的!



(未完待續)

Friday, October 3, 2008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三)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三)

肆、新約其他著作

一、約翰的著作

1. 約一1~3:「太初(註12)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(註13)。這道太初與神同在。萬物是藉著他造的;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。」

約翰在這裡清楚的宣告,在無始的永遠裡,道已存在,道與神同在,而道就是神。這表明道與父神有別,同俱神性,彼此間卻有著親密的交通、相連、相和。然後接著他說:「萬物是藉著他造的;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。」既是這樣,何來道是被造的呢?萬物既是藉著他造,何來他是被造的呢?因為一說「被造」,已是時間的起頭,已被列在萬物之中,他就不是自有永有的神了!「被造」和「造物主」二者不可得兼。若為「被造之物」就不可能是「造物主」;若為「造物主」,他就不可能是「被造之物」。但約翰在這裡乃是宣告,道與神皆於太初就有,乃自有永有的神,皆為造物主,萬物乃因其起源。

如果我們把西一15解釋為神的愛子基督(道)是神的第一個受造之物,這是與約一1~3相違背的。如果保羅的本意是如此,那麼約翰後來所寫的算是糾正了!如果保羅的本意是如此,那麼約翰後來所寫的算是反對了!如此一來,聖經真的彼此矛盾、不相合,也叫人無所適從了。如果保羅的本意是如此,那麼約翰要第一個跳出來反對,相信他也不會等到那麼晚才出來反對。但我們知道,聖經是彼此相合的,完全在神主宰的手中,是出於同一位聖靈的感動的,絕不會是而又非。我們知道二位使徒都受感於同一位聖靈,用不同的筆法,說出同樣的啟示,見證了同一件事。

2. 約一14: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」

約翰在這裡說到,道來成為肉身,而他們見過他的榮光(或榮耀,原文同字),這個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而這個榮耀就是主耶穌在離世前向父禱告時所說到的榮耀,他說:「父啊,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,就是未有世界以先,我同你所有的榮耀。」(十七5)可見,在未有世界以先,神的獨生子基督與神是同享神格的榮耀的。這也表明,基督不是受造之物。若基督是受造之物,他如何能在未有世界以先,就同父享所有的榮耀呢?

這裡的「獨生子」(μονογενης,monogenes,only begotten)一字,與生產無關,乃強調其獨特性,即除此無他、獨一無二的意思,因此與前面12節的「神的兒女」有別。這是表明他是父獨一的兒子,除他再沒有別的了。約翰的著作一再這樣的表明(約一18,三16,18,約壹四9)。這裡的「獨生」絕不是人類或萬物中所見的出生(註14)。

人若思想約一1~4關於道的描述,人就不會說「神受造之物的第一個來成為肉身」!

3. 約八24:「所以我對你們說,你們要死在罪中。你們若不信我是,必要死在罪中。」(原文直譯)

約八28:「所以耶穌說:你們舉起人子以後,必知道我是,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。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。』」(原文直譯)

約八58:「耶穌說: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還沒有亞伯拉罕,我是。」(原文直譯)

約十三19:「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,我要先告訴你們,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。」(原文直譯)

約十八6:「耶穌一說我是,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。」(原文直譯)

「我是」乃耶和華的聖稱之一,意即「自有永有」。有些英文譯本直譯為「I AM THAT I AM」,中文意即「我是那我是」,這乃是神的自稱(出三14,參申三十二39,賽四十一4,四十三10,四十六4)。耶穌公開的對猶太人說「我是」,宣稱還沒有亞伯拉罕,「我是」,對門徒說「我是」,對捉拿他的人說「我是」,這就是表明他是偉大的耶和華,是自有永有的那一位。他既是自有永有的那一位,就是摩西所說的:「諸山未曾生出,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,從亙古到永遠,你是神。」(詩九十2)既是這樣,我們怎能說基督是「神的第一個受造之物」呢!

約翰福音裡面耶穌也多次在「我是」的聖稱後面加上述語,來說到他的自己。他說:「我是生命的糧」(六35)、「我是世界的光」(八12)、「我是羊的門」(十7,9)、「我是好牧人」(11,14)、「我是復活,我是生命」(十一25)、「我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」(十四6)、「我是(真)葡萄樹」(十五1,5)。這一切都是表明他這位自有永有者就是一切的實際,也是人真實的需要和幫助。

4. 約十七5:「父阿,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,就是未有世界以先,我同你所有的榮耀。」

約十七24:「父阿,我在那裡,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,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;因為創立世界以前,你已經愛我了。」

關於約十七5已如前述,而約十七24則清楚表明父愛子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愛了。若基督是受造之物,何來「創立世界以前」父就愛他呢?父何能愛一個空洞還未存在之物呢?可見基督是先於一切受造之物,在創立世界以前,父已經愛他了!

5. 啟三14:「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,說:那為阿們的,為誠信真實見證的,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,說:」

「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」,原文為「η αρχη της κτισεως του Θεου」,直譯為「為神造物之起源的(或元始的)」。「起源」或「元始」一字(η αρχη)亦用於西一18,表明基督是一切萬物之起源,萬物乃是藉他而造。因此所表明的仍是與西一15~17一樣,就是基督是在萬有之先,也在萬有之上。

6. 啟二十二「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;我是首先的,我是末後的;我是初,我是終。」

「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」這樣的宣稱也用於神(一8,二十一6);「我是初,我是終」這樣的宣稱也用於神(二十一6),可見基督自己親自宣告其神性,而其神性如父神。父如何,他也如何。他不僅與父同為創造者,掌管一切,他更成為救贖主,將神所託的工作做到完滿、完全的地步。主耶穌基督若如此宣稱,誰能按私意解釋西一15,說他是神的造物且是第一項呢?

二、路加的使徒行傳

1. 徒三15:「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,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;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。」

「生命的主」原文是「τον αρχηγον της ζωης」,αρχηγος也用於來二10,原意是起源者、創始者、開創者、領導者、先鋒、元帥。因此這裡的原意是基督乃「生命的肇始者」、「生命的創始者」,萬有皆由其創造,生命乃從他起源。既是這樣,如何能說他是神的受造之物呢?若說他是「神的受造之物」,他就不是「生命的創始者」了!

2. 徒二十28:「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,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,也為全群謹慎,牧養神的教會,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(或作:救贖的)。」

「自己的血」乃指耶穌的血,保羅在這裡宣稱耶穌的神性。耶穌是神,他用他自己的血買了教會歸他自己。這裡不多贅述,請參考前面的參、四。

三、希伯來書

1. 來一2~3:「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;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,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。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(註15),是神本體的真像(註16),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。他洗淨了人的罪,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。」

「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」,說出神藉著他創造了整個宇宙萬有,他乃創造者。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」,說出子與父的同源,如同從太陽本體所發出來的光輝。「他是神本體的真像」,說出子與父同質。後面二句說出子與父同源、同質、同尊、同榮、同等。這樣怎能說,子是父所創造,是受造之物的首項呢?若是,他怎能有創造的大能呢?若是,他怎能與父同源、同質、同尊、同榮、同等呢?

來一2~3及其濃縮的說出子的身分和工作,從以上的討論我們清楚知道,神立子為萬有的承受者,神藉他創造宇宙萬有(他是造物主,參一10),他與父同源、同質、同尊、同榮、同等(參一8),然後才說到他救贖的工作,就是他成為人、流血、捨命、獻上自己為祭、成功一切後就升天,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(後面整卷希伯來書所要陳明的)。我們清楚讀出,是造物主,是神的兒子來成為人,絕不是一位又是神又是受造之物的來成為人,為人成功救贖工作。

2.來一8:「論到子卻說:神阿,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;你的國權是正直的。」

如前所述,子與父同源、同質。

3.來一10:「又說:主阿,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;天也是你手所造的。」

如前所述,子與父同為造物主。


註12:原文「Εν αρχη」「太初」一字雖與七十士譯本創一1的「起初」同字,但所表達的不同,一是以過時間尚未開始的永遠,一是萬物創造起頭的時間點。從約一1~3約翰寫作的次序,我們可以看出他所要表達的就是這一個。中文和合本在這裡的揀字翻譯非常謹慎,也非常高明。

註13:原文「神」(Θεος)字前面沒有冠詞,又置於該子句的第一個字(και Θεος ην ο Λογος),因此非表明其位格,乃強調其神性。前面的「神」(τον Θεον)字之前有冠詞,表明神的位格,說出道與神二者有別。這說出道是神,具其位格、神性,卻與神有別。整本約翰福音的「神」字,原則上是指「父神」,「神的兒子」用在耶穌基督身上,至於信徒則用「神的兒女」。

註14:關於μονογενης,monogenes :

1.「Μονογενης」(在英文中,與其說是「only begotten」,不如說是「only-born」,Morris :「μονογενης」是從「γινομαι」而來的,而不是來自「γενναω」,因為只有一個「ν」而不是二個;在語源學上,它是與與生產無關的;這個字的意思只不過是「唯一的」,「獨一無二的」而已;故NIV的譯法甚佳:「the One and Only」=「那一而獨一者」)…(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,卷三,約翰福音,第62頁)

2.Vincent說:「本字要與保羅(著作)的πρωτοτοκος,first born,首生(羅八29,西一15,18)一字相對照,這字在約翰(著作)只出現一次(啟一5),也出現在來一6,十一28,十二23。約翰的話指明(子)與父之間獨特的關係,陳述事實的本身。保羅的話擺出永恆的子與宇宙的關係。保羅的話強調他的存在先於受造之物,約翰的話強調他與受造之物間的迥別。Μονογενης區別了基督作為獨一的兒子,與神的許多兒女(τεκνα)間的不同…」(M.R. Vincent, 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, Vol. II, p.53, Eerdmans Publishing Co., 1980)

3.Westcott說:「這個翻譯(only begotten)有些模糊了原文(μονογενης)的真正意思,更好譯為only-born。那就是說,原來是焦點在子的本身,不是在他的出生(generation)。基督是那一而獨一的兒子(the One only Son),這個稱呼用在那獨一的一位身上,意即(他是)全然獨特和唯一的,有別於神的許多兒女(12)。…基督徒作者,從早期就注意到,在新約聖經裡有二個字連於基督-『獨生子』(the only Son,μονογενης)和『首生』(the first-born,πρωτοτοκος)…。第一個字是指明他與神的關係是絕對無可比的,第二個字是指明他與造物的關係是先存和絕對主權。…」(B.F. Westcott,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. John, p. 12, Eerdmans Publishing Co., 1978 )

4.Monogenes這字在一章14節翻譯為「獨生子」,可是應當翻為「獨一無二」(NIV)更為恰當,在新約聖經總共出現九次,路加福音中三次:描寫拿因城寡婦的「獨生的兒子」(路七12),睚魯的「獨生女兒」(路八42)和為被鬼附的「獨生子」向耶穌求救的父親(路九38)。希伯來書也提到亞伯拉罕將他「獨生的兒子」以撒獻給神為祭(來十一17),以撒是撒拉生的獨一無二的兒子。在每處經文「獨生的兒子」都是強調那人「獨一無二」的孩子正處於困境,不是瀕臨死亡就是已去世。所強調的不是孩子是父母生的,而是他是父母唯一的孩子,而且那孩子正面臨著危險。這字也出現在約翰一書四9,作者強調被神差入世界的是祂「獨一無二」的兒子,所強調的不是主耶穌是神「生」的,而是神只有這麼一個兒子,並且神差派祂「獨一無二」的兒子來到人間,為的是讓我們「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」。(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,約翰福音,第72頁,校園出版社)

註15:「光輝」原文「απαυγασμα」(apaugasma),意為光芒、光輝,由光源所發出。光體、光源與光輝乃一體,如同太陽、光和熱乃同體。

註16:「本體」原文「υποστασις」(hupostasis),本為支撐建築物之基礎、基底,轉為實質之意,因此是本質、實質;「真像」原文「χαρακτηρ」(charakter),本為印模所鑄出之物或印章所蓋出之印記,轉意為與原體相同之印記、印像,因此是真像、真相。

Wednesday, October 1, 2008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二)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二)

叁、保羅其他著作

一、羅一3~4:「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。按肉體說,是從大衛後裔生的;按聖善的靈(註5)說,因從死裡復活,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。」

這裡明講基督兩面的性情,一面是按肉體說,就是從人性面看,他是從大衛後裔生的;另一面是按聖別的靈(另譯)說,就是從神性面看,他乃是神的兒子。藉著他從死裡復活這個大能,他就被標出、被顯明為神的兒子。這裡保羅宣告他的神性和他的人性,未說他是受造之物之一。他是神的兒子來成為人,從大衛的後裔所生,他不是最高受造之物來生為人!

基督的復活,也有二面,按他人性的一面,是神叫他從死裡復活(徒二24,32,四10,五30,十40,十三34,羅十9);按他神性的一面,是他自己從死裡復活,「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」(徒二24)。沒有人能奪他的命去,是他自己捨的。他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(約十18)。羅一3~4這裡基督的復活是論述他神性的一面,證明他是神的兒子,他是神。他不是受造之物,他是神的兒子!

二、羅九5:「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,按肉體說,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,他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神。阿們!」

這裏雖然沒有講論基督的復活,但原則上與羅一3~4一樣,一面提說他的人性,一面頌讚他的神性,宣告他是「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神」。這裡清楚講明,那位按肉體說從列祖而出的基督,乃是「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神」。既說他是「在萬有之上」,明顯他不是受造之物,他乃是在一切之上,為永遠可稱頌的神。

三、林前八6:「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,就是父,萬物都本於他;我們也歸於他,並有一位主,就是耶穌基督,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;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。」

這裡清楚指明神只有一位,那就是父,萬物都本於他;也清楚指明只有一位主,那就是耶穌基督,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,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。既說父是萬物所本,我們所歸,父當然不列在萬物之中;同樣的,既說萬物都是藉著耶穌基督有的,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,基督當然也不列在萬物之中。父如何不是受造之物,基督也照樣不是受造之物;父如何是造物主,基督也照樣與父同為造物主。(註6)

四、腓二6:「他本有神的形像(註7)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」。

這裡明講主耶穌「本有神的形像」、「與神同等」,說出祂就是神,祂與父同尊、同榮。後面才講他「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(註8)」(7)。是這樣的一位,就是神,來成為一個人,不是一個受造之物來成為一個人。而保羅說,就是這樣的一位,他「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(8)是這樣一位成為人的神死在十字架上,是這樣一位成為人的神流了他自己的血買了教會(徒二十28)。

五、提前三16:「大哉,敬虔的奧秘!無人不以為然:就是神在肉身顯現,被聖靈稱義(或作:在靈性稱義),被天使看見,被傳於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榮耀裡。」

這裡清楚的說是「神在肉身顯現」,不是說神的第一個造物在肉身顯現。神來成為人、神在肉身顯現、道成了肉身等,都是等同的發表,但絕無神的第一個造物來成為人之一事!

六、多二13:「等候所盼望的福,並等候至大的神,和我們(或作:神我們)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。」

這裡的經文可以譯為:「等候所盼望的福,並等候至大的神,就是(註9)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。」

這裡清楚說出至大的神,就是我們救主耶穌基督,信徒是等候他的榮耀顯現。雖然他來降世成人,為人捨命作贖價,成為神和人中間的中保(提前一15,二5~6,多二14),但他乃是至大的神。他不是受造之物來成為一個人,他是至大的神來降世成為一個人。

七、羅五10:「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」

這裡清楚講明,我們是藉著「神兒子的死」,得與神和好,不是藉著「第一個受造之物的死」,得與神和好。

八、羅八3:「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(註10)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。」

這裡明講神是差祂自己的兒子來成為人,以「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」,解決人在神面前罪的問題。這裡不是說神差祂第一個受造之物來成為人。

九、林後一19:「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,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總沒有是而又非的,在他只有一是。」

這裡保羅明講他和他的同工所傳的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不是神的第一個受造之物。

十、加四4~5:「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」

這裡明講神是差祂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為要成功救贖的工作,他不是差他的第一個受造之物來為女子所生。

綜上,從保羅歌羅西以外的書信看,關於主耶穌基督的聖稱有基督、主、神的兒子、神,他也的確來成為一個人,為女子所生,為人流出他的血來,成功了救贖,使人因信他得以與神和好,他也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,但是我們卻找不到一處說他是受造之物。若光憑西一15「受造之物的首生」的一句話,就斷定神的愛子基督是神造物的第一項,這實在是太大膽、太武斷了。如果基督神的愛子果真是神的造物,且是第一項,這個真理又是重要到無可比,保羅不可能在其他的十二封書信裡一點都不提到,甚至連個影子都沒有。以保羅的書信而言,凡重要的真理、啟示,都有可對照(伴偶)、相類比的經節,如同符類福音書那樣。我們不禁要問,難道獨獨基督是「神的造物,且是第一項」這個這麼重要的「真理」,沒有任何可對照的麼?我們從這裡回過頭來看西一15的「首生」(或「首生者」,註11)一字,若把它解釋為「頭一個」、「第一個」或「第一項」必是錯誤的!

註5:原文「πνευμα αγιωσυνης」(pneuma hagiosune),中文和合本譯為「聖善的靈」,可譯為「聖別的靈」。這裡不是指聖靈,而是指耶穌基督的神性,因為在「靈」字之前沒有定冠詞。

註6:論萬物之創造,乃是父藉子而造,子與父同工而造。聖經不說基督創造萬物,而說萬物是「藉」他造的,因為是父計畫、工作,子與父同工而作。(參約一3,來一2,箴八22~31,)當然聖靈也參與創造萬物的大工。子雖是參與父的計畫、工作而作,他也是造物主,不是受造之物,萬物是藉他而有、而造。

註7:「形像」原文是μορφη(morphe),是出於內在本質、素質的外顯。主耶穌既然「本有神的形像」,意思就是他與神(父)是同本質、同素質的。他就是神。

註8:「樣式」原文是ομοιωμα(homoioma),重在外在的同形,無關內在的本質。這裡既說主耶穌「成為人的樣式」,意思就是他與人有同樣的血肉之軀,同樣的顯的樣式,卻無分人內在墮落罪惡之性情。其內在本質仍是神的兒子。

註9:原文「του μεγαλου Θεου και σωτηρος ημων Ιησου Χριστου」中的「και」應是作解釋用法(that is或even),而非只作連接詞(and)用,因此可譯為「至大的神,就是我們救主耶穌基督」。

註10:「成為罪身的形狀」或譯「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」(εν ομοιοματι σαρκοσς αμαρτιας, in the likeness of sinful flesh)。「樣式」一字同於腓二7的基督耶穌來「成為人的樣式」的「樣式」一字。亦即他雖有分於血肉之軀,卻無分於血肉之人的罪性、罪行,乃是在樣式上與人相同,這同於來二14說:「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他也照樣親自成了(或參與)血肉之體。」

註11:「πρωτοτοκος」(prototokos)我個人比較贊成譯為「首生」,而不贊成譯為「首生者」,因為「首生者」讓人直覺上就領會為「第一個」,這就像英文譯為「firstborn」又加上「one」,成了「firstborn one」,照樣要叫人誤以為「the first one created」。但我查過手邊的英譯本,沒有一個譯為「the firstborn one」的。(未完待續)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一)

關於西一15: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麼?(一)

壹、背景

首先,保羅寫歌羅西書的背景是對付二大問題,一是諾斯底主義(智慧派,或靈智派),一是猶太律法主義(法利賽派),而西一15就是包括在對付諾斯底主義的話裡面。

諾斯底主義乃是世上的哲學、小學,他們認為任何與物質世界接觸(接軌)的神祇,無論其位階多高,都與宇宙至高、神聖、無限者相離甚遠,為其「發散」、「流出」、「放射」(emanation),甚至是其「發散」的「發散」、「流出」的「流出」、「放射」的「放射」,已低而汙濁。他們也主張敬拜天使,因人低於天使。

他們認為最高之神(或父)分身出一系列的子神(分神體「愛安」,aeon)群體,構成了豐滿(pleroma)境界,而基督不過是最高豐滿(pleroma)裡所發散出來的一個神祇罷了,地位只在天使之上卻仍在受造之列,他不是至高的,也不是完全、全知、全然純潔的。我們可以說,一切的諾斯底派者,皆不以至高之神為創造物質世界之神,而以「得謬哥」(Demiurge)為之。因此他們認為,基督徒所信之耶穌基督或神既是物質世界的創造者,他們不過高於物質,卻遠遠低於至高的神比多(或 Proarche太初)。他們用他們那一套自圓其說的哲理推論說,基督既與物質世界接觸(創造世界),而物質本身是邪惡、墮落的,這就反證他不是獨一、至高的神,而是受造物之一了。

設若保羅說「愛子…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」(註1),意為他是神的造物之一,且是第一個,不正是向諾斯底主義靠攏麼?他竭力反對諾斯底主義,斥之為異端,是世上的哲學、小學,卻反與之連結,與他們說一樣的話,豈不怪哉!這是保羅所要陳述的真意麼?他對抗諾斯底主義,所說的卻與之不謀而合,這是保羅麼?若然,則當時真正清楚明白信仰內容的基督徒,必斥保羅為諾斯底派者,群起而攻之,不用等到後世的基督徒了。

初代基督徒冒著性命的危險,相信且宣稱基督是神,是造物主,與羅馬帝國稱皇帝為神不同,與多神信仰不同,也與猶太人拒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不同。若有雷同者,基督徒因信仰何來逼迫?相信基督是受造之物之一(即便是第一項、第一位),和相信他是造物主,在一切造物之先、之上,是絕然不同的,是壁壘分明的。保羅若主張基督是受造之物,立刻要被斷為諾斯底派,要面對當時基督徒的挑戰。他到底是站在哪一邊?歌羅西書的話是要把信徒帶到正確的真理一邊呢,還是要把信徒帶到諾斯底派的那一邊呢?是要把信徒帶到神聖啟示的一邊呢,還是要把信徒帶到世上哲學、人間遺傳的那一邊呢?讀者自忖,可以明白。

貳、上下文

根據保羅的話,把西一15「受造之物的首生」領會為他是神的造物且是第一個乃是錯誤,嚴重誤解保羅的話。因為保羅接下來說:「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,無論是天上的,地上的;能看見的,不能看見的;或是有位的,主治的,執政的,掌權的;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,又是為他造的。他在萬有之先;萬有也靠他而立。」(16~17)保羅的「因為」承接上文,以下這段話就是在解釋「首生」的涵義!萬有既是靠基督造的(或「在他裡面造的」註2),他就不是受造之物;既說「他在萬有之先」,「首生」之意就不會是造物中的「第一個」。基督是創造者,他就不可能是受造者;基督是受造者,他就不可能是創造者。雖然基督來成為一個人,他卻不是神造物中的一個。神「第一個」造物,與神「最後一個」造物,同樣都是「造物」,無法改變其「被造」的事實!後面他接著又說:「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」(19),亦即神的一切權能、榮耀和神聖的屬性,都居住在基督裏。這是父所喜悅的,這是父所喜歡的。這不同於諾斯底派者所說的,就是任何一個「愛安」只能分得些許「豐滿(pleroma)境界」的光彩榮耀,若依此則基督所分得的更是微毫。但在我們只有一位基督,卻是擁有一切的豐滿(παν το πληρωμα,all the fullness)。父在永遠裏就是這樣定規,這樣作的,事也是這樣成的。如果保羅所說的,和我們所認知的是這樣,人卻只根據西一15的一個字(「首生」),就把基督說成「神的造物,且是第一個」,這乃是褻瀆了!

保羅深怕歌羅西的信徒受了諾斯底派者的欺騙,而去認同基督是神造物之一的說法,這樣必叫信徒被引離、失去福音的盼望(23),使信徒的信仰崩解。

緊接在後面,保羅又用了另一個發表,他說:「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。」(二9,註3)他清楚宣告基督的神性與(父)神全然相等、相同,毫無缺欠、不足。凡神本性的一切或所有的豐盛,都具體、實在的顯明在基督的身上。諾斯底派者最喜歡講奧秘,而保羅說人要「真知神的奧秘,就是基督」(2);諾斯底派者最喜歡講智慧知識,而保羅說:「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,都在他(基督)裡面藏著。」(3)奧秘和智慧知識都不能離開基督,都連於基督。基督乃是神的奧秘,也是智慧和知識的本身。諾斯底派者說基督不過是神的造物之一,保羅則宣告:「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。」這就是宣稱他是神,他是在一切造物之上!在二9之前,保羅說了警告的話,他說:「你們要謹慎,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(註4)和虛空的妄言,不照著基督,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。」(8)然後緊接著他就宣告了基督的神格、神性了(9)。他這樣說的目的是要告訴信徒,他們所信的基督絕不是如諾斯底派者所說的一位,而是宇宙的創造者,是萬有之主。

註1:原文 「πρωτοτοκος πασης κτισεως」之直譯,英譯為「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」。

註2:「οτι εν αυτω εκτισθη τα παντα」,此處的介詞「εν」可同時作為憑藉格與位置格解釋,亦即萬物是「藉祂且在祂之內」造的。是萬物在祂之內,而不是祂在萬物之內。(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,卷七,第429頁)英譯有「by Him」(KJV, JND, NASV, NIV),有「in Him」(ASV, RSV, Young’s Literal)。中譯有「靠祂」(和合,標準)、「本著他」(呂振中,新譯)、「藉著他」(現中修)、「在祂裡面」(恢復)、「在祂內」(思高)等等。

註3:「神本性」或「神格」,原文是θεοτης(theotes),英文作Godhead,即神之所以為神者,諸如無所不知、無所不在、無所不能、自有永有、創造一切、掌管一切…,此乃其格,及其格之權能榮耀。本字不同於羅一20「神性」θειοτης(theiotes)一字,英文作divinity。後者之意為神的神聖屬性,即其本性外顯的美德、特質、特徵,即其性情。

註4:即哲學,是人心思推論的產物,非出於神的啟示,也非出於人的良知,因此是世上的小學,是人間的遺傳。(未完待續)